实训部安全消防保卫制度
实训中心是学院进行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,各工作人员必须对安全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,注意要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,要教育本中心工作人员、教师、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。
实训中心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中心的安全工作,消除事故隐患,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,并要把消防器材安装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。
实训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。学生必须在教师或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流程进行实训,危险性的实训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,并要有人监护,节假日需实训的须经过实训部主任同意。
五级以上大风及雨、雪天气影响实训教学的正常教学时,不得进行实训教学。
进入中心实训的人员要带好安全帽,登高人员不准穿塑料底鞋和硬底鞋。
所有高处实训场所均应设置避雷装置。
未经实训中心工作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训中心的材料工具,非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实训中心。
中心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电炉。停电、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,关掉水龙头。
严格看管好门户、水电、各种材料工具,下班前清理中心材料工具,清扫环境卫生,关好门窗。
防盗是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,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,克服麻痹思想,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凡持有本实训中心钥匙的人员均不得将钥匙随意转借给他人。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,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。造成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。